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和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依法落實疫情防控,在推進法治建設、依法行政、智能高效、廉潔誠信等方面持續發力,全面貫徹落實清遠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各項工作要求,扎實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林業部門,為我市林業高質量發展筑牢嚴密法治防線。現將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2022年我局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決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積極推進部門職能轉變,按照權力類別,及時對行政權力事項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和下放工作;建立健全新型監管機制;持續優化我市林業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按照《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鄉鎮街道實行綜合行政執法的公告》要求,去年我市將9項的林業行政處罰權調整到鎮街實施后,我局持續開展對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承接涉林事項情況的調研,及時加強督導基層執法隊伍的建設,并聯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對鎮街林業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培訓,確保職權下放真正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據統計,自2021年我市各地鎮街承接9項林業行政處罰權以來,辦理的林業行政執法案件數1300多宗,有效打擊了各類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2022年,按照上級文件要求,我市將8項林業政務服務事項調整到鎮街實施,及時完善職權清單動態調整,進一步提升鎮街綜合服務能力。
(二)2022年,我局貫徹落實省《加快推進重點領域信用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方案》,持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等監管措施,制定了監管工作計劃,強化事前公開,規范事中公示,加強事后公開,定期公開了本機關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和有關數據,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三)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我局成立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認真落實清遠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清遠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實施“便民服務措施”事項有6項,其中實施“告知承諾書”的有2項,實施“免證辦”的有5項;我局根據《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七條要求,取消了野生動物合法來源證明,該證明材料用于養殖、出售野生動物的審批,取消后由部門間協助核查,壓減證明事項1項。持續推進便民舉措,對政務服務平臺信息及時進行更新,推進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多方面推進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依法保護涉林企業、個體的合法權益,助推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支撐
今年我局組織修訂了《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通告》,通告已依法于2022年7月1日在清遠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發布;開展了《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辦函〔2016〕121號)和《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清明掃墓森林防火安全的緊急通告》(清府〔2017〕14號)廢止工作;認真落實了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并安排專人梳理現行有效的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壓實了部門主體責任,切實做好了合法性審核、聽取公眾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備案審查等工作。我局制定了《清遠市林業局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為我局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提供的重要工作指引,進一步加強我局的普法宣傳教育力度,有效推進法治建設工作。2022年度,我局積極開展各類普法宣傳、主題宣講和普法進社區、普法進校園等法治宣傳教育活動,舉辦法治專題講座2場次,舉辦行政執法綜合法律知識培訓1場次,組織執法人員參加法律知識考試4場(16人次);在各類媒體上開展普法宣傳62次,拍攝普法公益宣傳廣告2條(動漫、短視頻);印刷普法宣傳資料、宣傳單張、宣傳小冊子5萬份;制作普法宣傳(公告)欄、宣傳牌、展板等40多個;開展集中法制宣傳(普法)活動4場次,普法活動受眾人數1千余人;開展1期憲法宣傳周活動(2天);開展社區普法宣傳教育活動11場次;年度累計派發宣傳資料1.2萬份。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持續建全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黨組或局務會議討論。同時,完善了由我局林政科骨干、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和律師組成的專家團隊,確保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出庭應訴、推進依法行政中依法規范有效。2022年我局在部門網站公開了2022年度清遠市林業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清遠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并依法按程序于10月31日公開發布。該決策已按規程通過信息公開網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開展專家論證等工作,落實了決策事項主體責任制,加大了公眾參與力度,增強了公眾參與實效。
四、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我局持續深入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深化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廣應用行政執法“兩平臺”,強化指導和監管,提高基層林業行政執法能力水平。加大林業行政執法力度,加強執法巡查,據統計,2022年(按國家林草局統計口徑)我市各縣(市、區)共查處林業行政案件863起,其中盜伐林木案3起、濫伐林木案186起、毀壞林木、林地案16起、違法使用林地案508起、非法收購、加工、運輸木材案2起、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案11起、違反森林、草原防火法規案123起、違反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法規案8起、違反自然保護地管理法規案5起、其他林業和草原行政案件1起,查結案件823起,結案率為95.37%;行政處罰819人次,沒收非法所得4.181萬元、罰款2750.71萬元,沒收野生動物8只,恢復林地17.5974公頃,責令補種樹木195338株。查處林業行政案件較去年案件發生數有所上升,強力打擊了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違規行為。
(二)強化依法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加強對新修訂的《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通告》普法宣傳。持續落實森林防火和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等機制建設,加大力度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傳活動,增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三)根據省、市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林業系統的法治建設和執法情況,我局于11月17日至12月15日組織開展了組織開展全市林業系統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通過評查,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開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以及政務監管工作仍需加強,部分執法文書制作仍不完善,執法信息公示和執法信息數據上報仍存在一定的滯后,個別單位未指定專人統籌協調相關工作或業務不夠熟習,致使政務監管工作推進略顯遲滯,評查組馬上將問題情況進行反饋,并督促各單位認真進行整改。
五、加強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
今年,我局充分發揮了在預防、解決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重要作用,并大幅提升了通過法定渠道解決矛盾糾紛的比率。截至12月底,收到群眾通過來電、來信、網上信訪或來訪反映信訪事項共37批111人次。其中收到群眾來電11件,來信5件,網上信訪16件,來訪5件;共受理或轉交辦信訪件33件,已辦結32件,還有一宗正在辦理中。在辦理的信訪案件中,廣東省林業局轉辦信訪案2宗;清遠市信訪局轉交辦信訪件13宗;12345熱線轉交辦信訪案18宗;來信來訪案件中有重復信訪件10件。落實單位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機制,嚴格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我局法治政府建設、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加強了林業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等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解讀、評估制度,完善風險預警模型。
六、全面主動落實政務公開
我局加強了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嚴格規范本單位的政務信息依法主動、及時公開。一是強化事前公開,按照我局職能職責,編制并公開本機關的服務指南、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執法流程圖;二是規范事中公示,嚴格貫徹執行持證執法制度,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送達執法文書等執法活動時,嚴格按相關要求主動亮明身份,出示廣東省人民政府監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實現執法全程公示執法身份;嚴格保障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依法及時告知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相關的執法事實、理由、依據、法定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在政務服務窗口規范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申請材料示范文本、辦理進度查詢、咨詢服務、投訴舉報等信息;三是加強事后公開,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我局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決定等自作出之日起嚴格按規定7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其他林業行政執法決定自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相關信息。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等相關機制,定期公開本機關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和有關數據,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七、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
我局主要負責人組織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領導,健全黨領導法治建設制度機制。持續落實了《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落實了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并列入年終述職內容。根據工作需要,我局調整了《清遠市林業局依法行政與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等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部署協調和日常督促檢查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我局黨組自覺領導和監督本單位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的督查;并結合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開展對本市林業系統的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行動。
八、存在問題
今年我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展順利,但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自從森林公安局轉隸地方公安后,林業行政執法受阻較大,特別是一些比較重大、棘手及群體性的林業行政違法案件,案件的調查和執行較困難;同時,基層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和業務水平普遍不高,機構和人員編制少,執法力量薄弱、機制不暢;二是基層林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不完善,經費投入不能滿足,基礎設施和技術設備配備較落后,執法辦案條件較差,人員執法手段單一,現代化、信息化辦案條件不能滿足,執法人員在查辦案件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低,影響全市林業行政執法的質效。
九、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省委關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關于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持續加大林業普法和執法力度,持續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依法防控疫情;持續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全面提升我市林業法治水平,推進我市法治政府建設績效。重點做好以下四項工作:
(一)加強培訓,強化執法隊伍建設。
繼續邀請省林業局和市司法局的法制專家人才和聯合市公安局加強基層行政執法隊伍的督導和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基層執法隊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法能力。督促指導各縣(市、區)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面提升我市林業行政執法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水平。
(二)加強監管,推進信息化建設。
持續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等監管措施,加強對下放鄉鎮街道行政事項的指導和監督,強化森林資源監管信息化建設,積極運用無人機的機動性與視頻監控相結合的科技手段,及時發現和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大執法力度,保護森林資源。
持續加大涉林案件查處力度,推進森林資源保護向縱深發展,力爭執法專項行動常態化、規范化,有效遏制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的勢頭,牢牢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
(四)加強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宣傳。
繼續通過積極主動組織森林防火、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濕地、宣傳林區禁毒和掃黑除惡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和進單位等方式,深入機關單位和鎮街社區基層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和走訪交流,進一步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法典》、《森林法》、《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通告》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識。積極主動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做好政策解釋解讀工作,為我市林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十、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我局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工作,負責全年法治建設的部署和統籌工作,定期聽取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匯報,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切實履行了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我局主要負責人堅持把學習黨內法規和基礎法律法規知識作為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并多次開展黨組書記講黨課的宣講活動,在中心組學習和黨支部學習中帶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法典》、《森林法》、《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貫徹落實《行政處罰法》、《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等新施行、新修訂法律法規在機關、直屬單位和市屬林場的學習和宣傳工作,增強干部職工法治建設的責任感、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