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17〕96號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清遠市財政局
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清遠市
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
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提升我市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將重點圍繞加強應用技術研究開發、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和科技創新機構建設等組織實施2018年市級科技計劃,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南類別
年度市科技計劃設置如下:農村科技(現代農業新技術研究與示范)、社會發展(含疾病防治、環境及危化品安全技術、科技創新人才培育)、軟科學(軟科學研究)、工業攻關(工業高新技術領域技術攻關、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型科技)專項、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科技服務機構能力建設)等6類10個專題。
二、基本要求
(一)申報單位須是清遠市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財務制度健全。除醫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外,其他行政和事業單位不在支持對象之列。
(二)申報項目須符合指南方向。實施方案須科學合理,項目申報書的研究內容、預算投入、預期結果及驗收指標應明晰合理、量化可考核。如果項目列入計劃,將作為簽訂合同書、項目驗收和績效考核的依據。
(三)申報材料應真實可信,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取消立項資格,且申報單位三年內不得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同時不推薦申報國家和省科技計劃項目。
(四)申報企業和社會組織須出具自籌經費承諾函,自籌新增科研經費不少于申請資金額的3倍。
(五)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聯合申報的項目,須提供聯合申報的協議或合同(所有參與單位簽章后有效),明確各方權利和職責。
(六)優先支持與高校或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的項目;優先支持實施期內能產生顯著效益(如發明專利、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的項目。
(七)項目實施周期控制在3年以內,從項目申報當月開始計算。
(八)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則上不得申報:1.承擔單位(企業和社會組織)有3項以上(含3項)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在研的;2.承擔單位(企業和社會組織)有1項以上(含1項)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合同逾期1年,未提交驗收申請的;3.項目負責人有2項以上(含2項)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在研的;4.在專項資金審計過程中發現有重大違規行為的。
(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資格審查不通過:1.申報單位按指南要求須提供的必備附件材料不齊全的;2.同一項目負責人本年度牽頭申報2項以上(含2項)科技計劃項目的;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4.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市科技計劃立項的;5.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三、申報程序
(一)平臺注冊。1、已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的單位和申報人,可以繼續使用原有賬號進行申報和管理,在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sti.gd.cn/qy)的密碼已統一重置為“qy123456”,首次登錄后可自行進行修改;2、首次申報的單位在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并完善單位信息后提交主管部門審核;3、項目申報人及單位管理員注冊并完善個人賬號信息后選擇單位掛靠。
(二)項目申報。項目申報人通過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及相關附件材料,單位管理員對項目進行審核后上報。
(三)審核推薦。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市直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在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篩選,并向市科技局擇優推薦(填寫推薦項目匯總表)。
(四)材料報送。申報項目在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通過主管部門審核后,申報人打印書面申報材料。同時在清遠市網上辦事大廳(http://wsbs.gdqy.gov.cn)“法人事項”的“市科學技術局”服務中選擇相應事項辦理在線業務(其中“清遠市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項目”包括現代農業新技術研究與示范、疾病防治、環境及危化品安全技術、科技創新人才培育、軟科學研究、科技服務機構能力建設等專題,“清遠市產學研合作專項資金項目”包括工業高新技術領域技術攻關、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等專題)。待市科技局預審通過后,申報單位把書面申報材料報送至清遠市行政服務中心受理窗口。
四、有關要求說明
所有申報單位必備的附件材料:
(一)項目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項目單位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收入支出表(高校除外)。
五、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時間為2017年7月11日9:00至8月11日17:00。各推薦單位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16日17:00。書面申報材料一式5份于8月18日前送受理窗口,過期恕不受理。
六、聯系方式
計劃與管理科 劉 毅3362316,郝永波 3371010
產學研結合科 陳明輝 鄭永業 3360585
書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清遠市行政服務中心一門式大廳三樓(電話:3378223)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清遠市財政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