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23〕24號
高新區科技信息局、廣清產業園企業建設和服務局、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清遠市新型高性能材料產業人才振興計劃(揚帆計劃)”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清人才辦發〔2021〕3號)和《“清遠市新型高性能材料產業人才振興計劃(揚帆計劃)”2023年重點工作任務方案》(清委人才辦〔2023〕2號)精神,市科技局現組織申報2023年清遠市新型高性能材料產業人才振興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題設置
2023年清遠市新型高性能材料產業人才振興計劃項目專題設置如下:專題一:新型高性能材料“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研發及應用;專題二:新型高性能材料“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共2個專題3個項目。
二、基本要求
(一)牽頭申報單位注冊地必須在清遠市轄區內,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制度健全。
(二)申報項目須符合指南方向。實施方案須科學合理,項目申報書的研究內容、預算投入、預期結果及驗收指標應明晰合理、量化可考核。如果項目列入計劃,將作為簽訂合同書、績效考核和項目驗收的依據。
(三)申報材料應真實可信,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取消立項資格,且申報單位三年內不得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同時不推薦申報國家和省科技計劃項目。
(四)企業牽頭申報的,申報單位須出具自籌經費承諾函,項目總投入中自籌經費原則上應按1:4予以配套。在財政資金分配方面,牽頭單位原則上應分配最大的資金份額,且均用于人才有關方面的支出。
(五)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聯合申報的項目,須提供聯合申報的協議或合同(所有參與單位簽章后有效),明確各方權利和職責。
(六)優先支持與高校或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的項目;優先支持實施期內能產生顯著效益(如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的項目。
(七)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2年,項目執行的起始時間一般不得早于項目申報時間(以當年項目申報通知規定的截止申報時間或申報書提交陽光政務平臺時間為準),不得遲于項目立項文件下達之日。
(八)項目完成后,須提交科技報告。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則上不得申報:1.項目申報單位有3項以上(含3項)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在研的;2.項目申報單位有1項以上(含1項)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逾期1年未結題的;3.項目負責人有2項以上(含2項)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在研的;4.在專項資金審計過程中發現有重大違規行為的;5.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形式審查不予通過:1.申報單位未按指南要求提供必備附件材料的;2.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3.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它單位申報并已獲得財政專項資金資助的;4.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三、申報程序
(一)平臺注冊。1.已在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的單位和申報人,可以繼續使用原有賬號進行申報和管理;2.首次申報的單位在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并完善單位信息后提交主管部門審核;3.項目申報人及單位管理員注冊并完善個人賬號信息后選擇單位掛靠。
(二)項目申報。項目申報人通過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申請書、可行性報告(須按系統模板要求撰寫)及相關附件材料,單位管理員對項目進行審核后上報。
(三)審核推薦。高新區科技信息局、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廣清產業園、市直單位科研管理部門須對照通知及申報指南要求,對申報單位的資質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通過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向清遠市科技局擇優推薦,并將縣(市、區)推薦項目匯總表(附件2)通過粵政易平臺報送至市科技局科技合作與服務科。
(四)材料報送。申報項目在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通過主管部門審核后,申報人打印書面申報材料(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下載的有水印號無草稿字樣的材料)并裝訂成冊(一式2份),報送至清遠市科學技術局(清遠市清城區人民二路9號之三市科技局106室)。
四、有關要求說明
所有申報單位必備的附件材料:
(一)項目申報單位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收入支出表。
(二)項目承擔單位(含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項目組成員科研誠信承諾書。
(三)科技查新報告(報告出具日期在項目申報截止前一年內)。
五、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時間為2023年7月24日9:00至8月7日17:00。各推薦單位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10日17:00。書面申報材料(一式2份)受理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3363440
地址:清遠市清城區人民二路9號之三市科技局106室
附件1.清遠市實施2023年度新型高性能材料產業人才振興計劃項目申報指南.doc
附件3.項目承擔單位(含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doc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