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清府〔2020〕68號)和《清遠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清遠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相關條款實施細則的通知》(清科函〔2021〕42號)精神,現組織開展2022年度《清遠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第六條獎勵項目兌現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在清遠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2021年經核準建設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
二、獎勵標準
對新核準建設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向所在地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18日。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對轄區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后提交至市科技局農業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關要求
符合條件的單位向所在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提交以下資料提交以下資料(紙質資料一式兩份和電子版):
1.《清遠市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平臺載體建設獎勵資金申請表》;
2.省級農業科技園區核準建設文件;
3.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材料復印件(不含附件);
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6.獎勵資金分配和使用方案(農業科技創新平臺載體由多個單位共同建設的,需經所有建設單位聯合簽字蓋章同意)。
以上資料加蓋公章。
聯 系 人:農業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林成輝
聯系電話:0763-3371010
附件: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平臺載體建設實施細則(第六條).doc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