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清府〔2020〕68號)和《清遠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清遠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相關條款實施細則的通知》(清科函〔2021〕42號)精神,現組織2022年度《支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實施細則》獎勵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獎勵申報對象
1.清遠市2021年申報并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單位;
2.清遠市轄區內具有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科技企業加速器)資質的單位。
二、支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獎勵類別
(一)新認定資質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科技企業加速器),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 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已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再認定為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不予補助。對已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再認定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予以差額補助50萬元。
(二)孵化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對在我市轄區內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科技企業加速器),其每孵化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10萬元,每年每家總額不超 100萬元。孵化出的高新技術企業為2021年申報并獲得國家認定,且為孵化器內的在孵企業。
三、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向所在地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25日。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對轄區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后提交至清遠市科技局高新科,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關要求
符合條件的單位根據申報獎勵的不同類別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提交以下資料(紙質資料一式二份和電子版):
(一)申報新認定資質獎勵:(1)《清遠市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項目補助資金申請表》;(2)市級(含)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相關資質認定文件;(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4)企業銀行賬戶信息(戶名、賬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行號)。
(二)申報孵化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清遠市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項目補助資金申請表》;(2)市級(含)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等相關資質認定文件;(3)高新技術企業清單及其證明資料(在孵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5)企業銀行賬戶信息(戶名、賬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行號);
以上資料加蓋公章。
聯系人:高新技術科,黃劍文,電話0763-3360585。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