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20〕28號
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落實農村科技特派員對接省定貧困村全覆蓋工作通知》及《關于推動清遠市民族地區加快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要求,為實現農村科技特派員對接我市省定貧困村及民族地區鄉鎮全覆蓋,現組織申報清遠市農村科技特派員(第二批)入庫工作,優先支持與未覆蓋的省定貧困村及民族地區進行對接。
一、征集入庫范圍
志愿為清遠市農業科技創新、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包括相關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教人員,農業科技推廣機構、農業科技型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省建檔立卡貧困村”的駐村工作隊長或幫扶村第一書記),主要圍繞民族縣、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技企業發展、貧困村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等重點任務開展工作,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
(一)堅定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市級特派員管理各項制度,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正派,工作扎實,樂于奉獻,積極配合市科技局工作安排。
(二)熱心“三農”工作,志愿到基層農村專職(兼職)進行科技服務、技術指導或創新創業。專業素質強,技術優勢明顯,具有較好的知識傳授和人際溝通能力,善于運用多種手段和途徑推廣農業新技術。
(三)身心健康,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初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二、支持措施
(一)經費保障。在“大專項+任務清單”專項資金或市級科技計劃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中設立市級農業科技特派員相關專題,由省級或市級農村科技特派員作為項目負責人。對積極開展科技服務的農村科技特派員,視情況給予一定額度的項目經費支持。
(二)考核獎勵。農村科技特派員承擔重點派駐任務視同承擔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納入職務晉升、職稱評價考核體系,工作業績作為職務晉升的重要考評依據,轉化成果作為職稱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市級農村科技特派員優先推薦省級農村科技特派員;優先支持申報下一年度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在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時優先立項。
三、選聘流程
個人自愿申報并填寫申請表,經工作單位同意并蓋章,送所在地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備案,由縣(市、區)科技局匯總后將申請表與匯總表于2020年6月26日前統一寄送到市科技局農業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清遠市清城區鹿鳴路清遠大廈504),經市科技局認定后發文選聘。
四、管理考評
經市科技局選聘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實行動態管理,聘期兩年,連續兩年考評優秀的特派員自動續聘;兩年內沒有按時上報年度工作總結和參加特派員活動的視為自動解聘。特派員考評實行個人上報年度工作總結和科技部門年度考評相結合,考核內容包括服務態度、服務時間和服務效果等,重點考核服務效果。
附件3:清遠市未對接農村科技特派員“省建檔立卡貧困村”及民族地區鄉鎮名單.xlsx
清遠市科技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