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20〕4號
高新區科技信息局、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相關部署,提高我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科技防控能力,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協同開展遴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治技術和產品工作的通知》、《清遠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優化服務支持各類科技企業共渡難關十條措施的通知》要求,現結合我市防治實際情況,開展2020年度清遠市科技計劃項目“新冠肺炎防治技術和產品應急攻關”專項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一)護目鏡、呼吸防護品、防護服、空氣消殺品等應對冠狀病毒感染的緊缺防護物資及其原材料的快速研發與產能提升項目;
(二)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治療藥物、疫苗(抗體)以及快速篩查技術,可及時推廣應用的項目,3個月左右能夠形成應急有用的技術、方案等;
(三)其它相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治技術與產品項目,3個月左右能夠形成應急有用的技術、方案等。
二、基本要求
(一)申報單位須是清遠市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財務制度健全;
(二)項目已提交廣東省緊急征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治技術和產品申請表;
(三)申報項目須符合研究方向。實施方案須科學合理,項目申報書的研究內容、預算投入、預期結果及驗收指標應明晰合理、量化可考核;
(四)申報材料應真實可信,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取消立項資格,且申報單位三年內不得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同時不推薦申報國家和省科技計劃項目;
(五)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聯合申報的項目,須提供聯合申報的協議或合同(所有參與單位簽章后有效),明確各方權利和職責;
(六)本專項項目不計入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限項范圍;
(七)優先支持3個月內可產出應急實戰適用成果的技術和產品的項目;優先支持與高?;蚩蒲性核_展產學研合作的項目;
(八)項目實施周期控制在1年以內,從項目申報當月開始計算。
三、申報程序
(一)平臺注冊。1、已在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的單位和申報人,可以繼續使用原有賬號進行申報和管理;2、首次申報的單位在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并完善單位信息后提交主管部門審核;3、項目申報人及單位管理員注冊并完善個人賬號信息后選擇單位掛靠。
(二)項目申報。項目申報人通過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申請書、可行性報告(須按系統模板要求撰寫)及相關附件材料,單位管理員對項目進行審核后上報。
(三)審核推薦。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市直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在清遠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篩選,并協助做好實地考察工作。
(四)材料報送。申報項目市科技局網上審查通過后,申報單位應按要求打印書面材料(一式五份)并經簽名、蓋章后報送到市科技局農業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清遠市鹿鳴路二號機關7號樓504室)。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項目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項目單位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收入支出表(高校除外);
(三)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文件(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的項目需提供倫理審查表);
(四)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組成員職稱證明材料;
(五)項目相關的其他材料。
五、申報時間
(一)網上申報時間:通知發布之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分批申報,每批次時間節點另行通知;
(二)書面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網上申報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內。
六、資助方式及額度
經審批同意立項的項目,納入2020年度清遠市科技計劃項目,原則上項目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若項目申請額度未達到最高資助額度,以其申請額度為準)。同時,報省科技廳按程序納入省級項目(立項不資助)。
七、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劉毅3362316,林成輝 3371010
電子郵箱:qykjnsk@126.com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