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科技信息局、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創新,發揮財政科技資金的效益,以后補助方式引導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活動,根據《清遠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清科〔2016〕31號)有關規定,現根據市財力情況,統籌兌現2018年度清遠市科技創新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兌現要求
(一)創新券在有效期內且未兌現;
(二)項目已完成預期目標;
(三)項目不符合《清遠市激勵科技創新十條政策》獎補條件。
二、所需材料
申請單位根據申請兌現的創新券類型填寫《清遠市科技創新券兌現申請表》中的相應表格,并按下列要求提供完整材料:
(一)一般券(含紙質材料1式6份及電子版):
1.購買科技成果或技術服務的合同及發票(合同或發票的時間應在項目實施期間且在科技創新券政策有效期內);
2.預期目標(主要技術指標、科技成果)完成的證明材料;
3.工作總結;
4.項目總投入支出明細表和支出發票原件(電子版)及復印件等;
5、項目審計報告(申請兌現金額20萬元以上的項目)。
(二)專項券(含紙質材料1式3份及電子版):
研發設備的購買清單、設備照片(含全景及銘牌特寫)、購買合同及發票(合同或發票的時間應在科技創新券政策有效期內)。
(三)補助券(含紙質材料1式3份及電子版):
無需提供附件材料。
三、受理時間與方式
受理單位:清遠市高新技術企業協會(清遠市人民二路9號科技樓2樓)
受理方式:遞交紙質件及電子文檔
受理時間: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25日
咨詢電話:0763-3639145
電子郵箱:qyhtea@vip.126.com
清遠市科技創新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代章)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