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科技信息局、財政局,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財政局,市直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市科技創新券申請、發放、審核、兌現和績效評價等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科技局聯合市財政局制定《清遠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清遠市財政局
???????????????2016年9月20日
清遠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粵府〔2015〕1號)、《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科技創新券后補助試行方案》(粵科規財字〔2015〕20號)及《中共清遠市委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清發〔2015〕2號)精神,規范我市科技創新券申請、發放、審核、兌現和績效評價等工作,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科技創新券(以下簡稱創新券)是政府為支持科技創新而發行的“有價證券”,以后補助無償資助方式引導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科技創新。創新券分為一般券、專項券和補助券。
第三條??創新券使用和管理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遵循廣泛引導、擇優支持、科學管理、專款專用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市政府設立市創新券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為全市創新券的最高管理機構。管委會主任由市政府分管科技的副市長兼任,成員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局等單位負責人組成,負責創新券的政策制定、組織領導、監督審批,研究確定創新券實施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市創新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管委會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負責管委會的日常工作及創新券的設計、制作、保管、發放和運行監管,完成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管委會辦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長兼任。
第五條??市科技局是創新券項目實施的歸口管理部門,會同各相關部門確定創新券年度工作計劃。
第六條??市財政局是市創新券資金的監管部門,負責年度市創新券經費預算編制和創新券兌現,對創新券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第七條??管委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社會組織負責創新券日常營運和管理,具體辦理創新券申請、發放、兌現等材料的受理、形式審查、組織驗收等工作。社會組織對項目的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對受理材料負有保密義務。
第八條??社會組織應符合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條件,熟悉科技政策法規,具有科技管理經驗和較強的科技服務能力,通過競爭擇優遴選產生。
第九條??創新券的管理費來源于年度創新券財政預算資金,金額為預算資金總額的1%。管理費用于創新券的評價、監督檢查、管委會辦公室的日常開支及社會組織的工作經費等。其中,社會組織工作經費以實際招標為準,超出管理費額度部分在年度創新券財政預算資金中列支。
第三章?支持對象與使用范圍
第十條??創新券資助的單位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市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屬地在本市的高校和科研院所;
(二)具有健全的財務機構,財務管理規范,無不良誠信記錄;
(三)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規劃。
第十一條??按照法律法規強制性檢測和法定檢測等其它商業活動,不納入創新券支持范圍。
第十二條??一般券用于企業購買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或技術服務等,雙方應無任何隸屬、共建、產權紐帶關聯關系。
“科技成果”是指可用于生產或指導生產的知識產權及經過鑒定和登記的科技成果。主要包括經專利權轉讓或獨占許可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計、新方法、新裝置、新裝備、新品種等。
“技術服務”是指高校、科研院所為企業解決某一特定技術問題所提供的各種服務。如:研究開發、試驗、檢測、技術信息、改進工藝流程、技術診斷、技術培訓等服務。
第十三條??專項券用于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研發機構所需購買的研發設備。研發機構包括國家、省、市級工程中心,國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省、市級農業科技創新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等。
第十四條??補助券用于對新材料領域新產品(含國家重點新產品、廣東省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動植物新品種(含禽畜新品種、植物新品種)等成果進行后補助。
第十五條??資助標準:
(一)一般券、專項券
補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項;
(二)補助券
?????1、在新材料領域獲得國家重點新產品證書的項目一次性補助20萬元/項,在新材料領域經廣東省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一次性補助5萬元/件;
?????2、國家審定通過的動植物新品種一次性補助50萬元/個,廣東省審定通過的動植物新品種一次性補助10萬元/個。???
第十六條??創新券為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生成的電子券,券號唯一。自發放之日起有效期2年,不得轉讓、買賣,不得重復使用,逾期不可兌現。
第四章?申請和發放
第十七條??申請創新券操作流程:
市科技局網站公布創新券申報通知—→申報單位下載、填寫申請書—→材料遞交社會組織。
第十八條??申請一般券須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清遠市科技創新券申請書(一般券)》;
(二)企業營業執照;
(三)上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主表一或上年度審計報告。
第十九條??申請專項券須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清遠市科技創新券申請書(專項券)》;
(二)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市級以上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組建研發機構相關批準文件;
(四)上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主表一或上年度審計報告(限企業)。
第二十條??申請補助券須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清遠市科技創新券申請書(補助券)》;
(二)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成果證明材料,包括新材料領域國家重點新產品證書、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證書、動植物新品種證書等。發證日期或發布時間應在本細則有效期內。
第二十一條??社會組織按通知要求受理申報材料并進行形式審查,將合格申報材料匯總上報至管委會辦公室。管委會辦公室會商管委會成員單位研究確定擬發放創新券項目和數額。
第二十二條??管委會辦公室將擬發放創新券的項目、單位和金額在市科技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持有異議的,可以書面署名形式向管委會辦公室反映,管委會辦公室自收到異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第二十三條??公示結果報管委會辦公室主任審批,管委會辦公室依據審批意見實名發放創新券。
第五章?兌現程序與要求
第二十四條??申請兌現創新券操作流程:
管委會辦公室發布兌現通知—→申報單位下載、填寫申請書—→材料遞交社會組織。
第二十五條??一般券兌現所需材料:
(一)《清遠市科技創新券兌現申請表》;
(二)附件材料:
?1、購買科技成果或技術服務的合同及發票(合同或發票的時間應在項目實施期間且在本細則有效期內);
?2、預期目標(主要技術指標、科技成果)完成的證明材料;
?3、工作總結;
?4、項目總投入支出明細表和支出發票原件(電子版)及復印件等。
?第二十六條??專項券兌現所需材料:
(一)《清遠市科技創新券兌現申請表》;
????(二)附件材料:研發設備的購買清單、設備照片、購買合同及發票(合同或發票的時間應在本細則有效期內)。
????第二十七條??補助券兌現所需材料:《清遠市科技創新券兌現申請表》;
第二十八條??申請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目錄(含頁碼)、《清遠市科技創新券兌現申請表》、相關附件順序膠裝成冊,一式三份。
第二十九條??創新券每年組織兌現1次,兌現時間為每年4月,兌現額度不得高于申領創新券總額,且不得高于實際經費投入的30%(一般券、專項券)。
??第三十條??社會組織按通知要求受理兌現材料并進行形式審查,將審查合格的材料匯總上報至管委會辦公室。組織一般券的審查驗收,驗收標準參照清遠市科技計劃項目結題管理的有關程序和要求。
第三十一條??管委會辦公室對一般券驗收結果、專項券和補助券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擬定兌現創新券項目及金額。
????第三十二條??管委會辦公室將擬定兌現項目在市科技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持有異議的,可以書面署名形式向管委會辦公室反映,管委會辦公室自收到異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第三十三條???公示結果報管委會主任審核,經市政府分管財務的副市長審批后,管委會辦公室根據審批意見出具《清遠市科技創新券確認書》。
第三十四條??《清遠市科技創新券確認書》一式兩份,管委會辦公室、兌現單位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兌現單位注冊地在清城區或高新區的,憑《清遠市科技創新券確認書》到市財政局辦理兌現手續,由市財政直接撥付到兌現單位賬戶。
兌現單位注冊地在其他縣(市、區)的,市財政將資金下達給所在地財政部門,兌現單位憑《清遠市科技創新券確認書》向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撥款。
第三十六條??兌現金額低于創新券面額的,按核定金額兌現。
第六章??監督與績效評價
第三十七條??單位存在弄虛作假、偽造材料的,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已兌付的資金予以追回,三年內不再推薦國家、省級科技項目,不再給予市級科技創新資金支持。
第三十八條??市財政局組織對創新券預算績效目標進行評審和創新券使用情況以年度專項形式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進一步開展創新券工作依據。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項目已獲得國家、省、市專項資金扶持的,不得重復申請創新券的支持。
第四十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原《清遠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試行)》(清科〔2014〕18號)同時廢止。
第四十一條??若省對創新券管理方式進行調整,依照省調整的要求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細則由清遠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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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清遠市科技創新券申請表(專項券).doc
附件3:清遠市科技創新券申請表(補助券).doc
附件4:清遠市科技創新券兌現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