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實驗幼兒園是清遠市教育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從事學前教育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清遠市實驗幼兒園2019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在公開招聘(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按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享受所聘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清遠市實驗幼兒園二樓會議室(清遠市新城B12號區靜福廣場南側)
(三)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并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
(四)報名材料
考生報名需提供以下資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所在國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有經辦人簽名及聯系電話)、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張。(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五)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要保證所填報及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提供的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2.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國有單位的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書面證明。
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與招考崗位專業一致。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報考地級以上市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5分”規定,2016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者,其筆試成績加5分。申請人必須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地點:清遠市實驗幼兒園
(二)考試方式和范圍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政治思想等。
2.筆試科目:《幼兒教育基礎知識》
筆試內容包括:學前教育指導性文件(包括新《幼兒園工作規程》《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廣東省幼兒園一日活動指引》等)、幼兒心理學和幼兒園教育教學基本常識;以閉卷形式進行。筆試總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3.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和專業化相結合的形式。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1)結構化:面向招聘崗位方面了解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表達能力、分析能力、言行、舉止等方面情況。
(2)專業化:現場展示一項與崗位相關的才藝(自備)
(三)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五)考試成績公布
1.筆試結束后在清遠市教育局網、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清遠市教育局網上公布。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清遠市教育局網、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將相關材料報送到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八、有關說明
(一)原所在工作單位有服務年限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同崗位考試合格者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三)報名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四)本次招聘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五)報考人員經批準聘用,必須在2019年年底前辦理完手續到崗。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個人人事檔案或學生檔案不齊全,無法如期辦完相關調動或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本公告由清遠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3-3365500,監督電話:0763-3368625
清遠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