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教育局關于遴選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試點校、試點縣(市、區)的通知》,經學校(教育局)申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專家評審等程序,清遠市教育局遴選出20所提升工程2.0市級試點校和4個提升工程2.0試點縣(市、區),現予以公示(名單詳見附件)。
公示期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名單有異議,個人或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單位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簽署或自報真實姓名,并留聯系電話;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
公示時間:從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止
受理單位:清遠市教師發展中心。
地 址:清城區大學東路6號清遠市第一中學行修樓6樓
郵政編碼:511500
聯系電話:0763-3116027
附件:清遠市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試點校和試點縣(市、區)名單
清遠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
(聯系人:李偉雄,聯系電話:0763-311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