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清遠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戶籍在清遠市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二)持有清遠市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清遠市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應屆畢業生;
(四)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五)駐清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非免試人員需提供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申請的“任教學科”與考試合格證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申請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居住證關系所在地、畢業學校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等考取的普通話證須在認定機構提供的承諾書上簽字確認,凡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認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免試認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
2.參與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的教師資格。具體要求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資函〔2020〕5號)規定進行。
三、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網上報名時間4月12日至21日;第二階段網上報名時間6月15日至24日。憑《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認定教師資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參加第二階段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一)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開放期間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學籍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可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⑤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首頁彈出的網站通知中或在“須知”(點擊)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務請重新上傳。
(二)報名
網上報名開始后,申請人務必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1.選擇認定機構。
高中、中職和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申請人網上申報時,認定機構為“清遠市教育局”,現場確認機構均選擇為戶籍、居住證(須提供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含港澳臺學生)、服役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
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類申請人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機構均為戶籍、居住證(須提供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含港澳臺學生)、服役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
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或持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可在居住證所在地或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2.網上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2021年4月12日至4月21日,第二階段2021年6月15日至6月24日。
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點擊)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務必認真閱讀“須知”。
(三)現場審核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持相關材料按受理機構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審核。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現場審核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安排和受理。
各受理機構的現場審核時間、地點、聯系方式和受理范圍等由當地根據實際發布,清遠市各受理機構聯系方式見附件1。
溫馨提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在選擇第一階段或第二階段網報后,均需及時留意現場審核受理機構官方網站發布的現場審核信息和注意事項。
現場審核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3)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符合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需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成績單(成績單未顯示上述學科成績或無法辨析的需考生自行提供由學校出具相關說明)原件和復印件。
(5)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6)駐清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軍官證或士兵證原件。
2.學歷證明。
(1)學歷信息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原件。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并在現場審核機構提供的承諾書上簽字。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具體的體檢醫院和時間安排以各認定機構官方網站發布的認定公告為準。
5.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具體的辦理程序請咨詢當地相關部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附件2、3),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場確認點,待省級機構填寫蓋章完畢后,通知申請人到認定機構領取。港澳申請人的有無犯罪情況經港澳相關部門核查后,核查結果會反饋到出具函件的省級機構,省級機構再將核查結論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臺灣地區的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6.證件照片。
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一致)。
特別提示:證件照片要求實際尺寸大小為38mm*30mm,且為正規沖洗類證件照片,不得使用打印類照片。
7.其它證書。
(1)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參加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類。參加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中國教師資格網在線驗證,無需提供原件。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應屆畢業生須畢業后憑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到認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根據當地防控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錯時錯峰合理安排時間,安全有效推進認定工作。申請人在現場審核時要服從指揮并做好個人防疫保障措施。
(二)申請人要及時關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部隊駐地的認定機構的有關通知公告,務必按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中國教師資格網”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五)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六)中小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和清遠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官方微信(清遠市教育局)以及各縣(市、區)教育局的官方網站信息,如有疑問可撥打當地認定機構咨詢電話,清遠市各認定機構聯系方式見附件1。
附件:1.清遠市各認定機構信息
2.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模板(香港)
3.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模板(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