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楊荔委員:
您在市政協第八屆三次會議提出的《關于優化清遠市城市公共交通的提案》(提案第20240033號)收悉。經商市財政局,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您提出“確定公共交通的社會公益性定位,推進公交優先戰略,緩解城市交通壓力”的建議
我市先后出臺了《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交通運輸局關于清遠市市區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意見的通知》(清府辦〔2013〕3號)、《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區公共交通經營管理改革和加快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函﹝2014﹞240號)、《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區近期(2017-2018年)提升公共交通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辦函〔2017〕39號)等文件,明確提出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和強化公共交通公益屬性地位,確立了公共交通的主體地位,全面推動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要求。
二、關于您提出“優化公交線網布局,滿足人們出行需求”的建議
一是在2019年編制了《清遠市中心城區公共汽車線網專線規劃(2015—2035)》,該規劃是針對市區公交線網的專項布局編制,建立了市區公交發展的規劃體系,明確了發展目標,內容中對公交線網骨架線路布局作了具體安排。二是在2023年印發了《清遠市中心城區公交站場布局專項規劃(2022-2035年)》,該規劃是針對市區公交站場布局的專項規劃,旨在推動在站場空間布局上與城市發展結構相適應,通過優化配置,實現首末站與單元、街坊相協調,中途站與人流集散節點相協調。通過立足對市區公交整體要素的總體布局規劃,為公交長遠的服務提升和持續發展明確了核心方向,為公交資源優化調配奠定規劃基礎。
三、關于您提出“加大政府財政支持力度,推進公交事業持續發展”的建議
為確保市區公交的可持續性發展,經市委市政府審定同意,在2023年4月28日印發了《清遠市區公交客運服務成本規制方案》和配套政策文件《清遠市區公交客運服務質量考核方案》《清遠市區公交客運行業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通過實施新的公交財政補貼政策,能進一步貫徹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建立科學合理的成本約束和補貼機制,激勵企業提高服務質量和降低運營成本,節約高效利用公共財政資金,促進清遠市區公交健康、穩定、持續發展。該政策實施以來,有力保障了公交的可持續性經營和穩定,通過對補貼政策的調整,加大了市級財政對公交的補貼力度,其中2023年度劃撥市級財政補貼資金超過4000多萬。考慮到市公交企業的實際情況,為彌補2022 年市區公交企業虧損,由市財政在2023 年起統籌安排專項補貼3512萬元,分3 年劃撥,并列入相應年度部門預算(2023-2025 年)。
四、關于您提出“規范經營管理,充分發揮公交資源效益”的建議
為打破公交一直以來的效益、效率低,客流下降、服務不優等問題,推進公交行業降本提質增效的目標,從站場基礎到車輛投入再到線路優化和定制服務等方面,對公交運營進行了造血升級。在站場建設上,先后建成了西門塘、職教城南站等多個公交首末站,并根據《清遠市中心城區公交站場布局專項規劃(2022-2035年)》持續推進江南片區站場的建設。在服務提升方面,一是更新車輛,市區共計新購置純電動公交車517輛,降低經營成本的同時也提升了裝備服務。二是暢通服務投訴、咨詢及建議收集渠道,包括12345便民熱線、12328交通服務質量監督投訴熱線和企業內部加強服務質量投訴的核查處置。在經營上大力發展定制公交服務,并開通大站快線,優化公交資源,降低經營成本并增加企業盈收。在規范管理方面,根據《清遠市區公交客運服務質量考核方案》的規定,每年開展對企業運營管理、安全管理、服務管理、經營績效、社會評價和附加分等6個方面建立考核指標,考核結果與市區公交客運財政補貼額度掛鉤,不斷提高運營效率,持續提升企業財務管理規范化水平和經營管理信息化程度,合理控制財政補貼資金規模,實現公交事業持續發展和財政資金高效利用的良性互動。
下一步,我局將持續協調推動《關于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交運發〔2023〕144號)落地落實,進一步壓實城市公共交通作為市縣級財政事權的支出責任,用足用好市區公共交通財政補貼制度,推動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續發展,為市民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出行服務。
感謝您對清遠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清遠市交通運輸局,0763-3387798。
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