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意清遠市合盛船務有限公司經營
珠江水系水路運輸的批復
清遠市合盛船務有限公司:
《關于要求水路運輸擴大經營范圍的申請》收悉。根據《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六條和《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第五條的規定,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司增加珠江水系普通貨船運輸業務。經營范圍:珠江水系省際及廣東省內河普通貨船運輸。
二、同意你司以下七艘散貨船經營上述航線普通貨物運輸(但航行區域不能超過該船舶檢驗證書載明航區):“粵合盛168”散貨船(總噸998),“粵合盛186”散貨船(總噸999)、“粵合盛68”散貨船(總噸992)、“粵合盛3366”散貨船(總噸998)、“粵合盛6823”散貨船(總噸592)、“粵合盛3398”散貨船(總噸575)、“粵合盛128”散貨船(總噸593)。
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