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政策解讀
一、制定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制定的目的。出租汽車行業是城市重要的服務行業,在促進城鄉經濟發展、方便群眾出行、擴大社會就業、樹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歷史體制原因,出租車行業發展模式相對封閉保守,經營模式簡單粗放,長期以來形成了明顯的賣方市場,服務質量欠佳等問題長期存在,同時,網約車的快速發展也對行業帶來強烈的沖擊。因而需要通過改革化解行業矛盾,促進新舊業態融合發展,以更好滿足互聯網時代下的市場需求。
(二)制定的必要性。清遠市出租汽車行業起步于上世紀90年代初,近年來,由于行業經營管理體制機制與快速發展的社會經濟不相適應,加上網約車快速發展對傳統出租車行業的沖擊,出租車行業各種問題和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是傳統出租汽車行業服務質量長期得不到提升,社會滿意度越來越低,另一方面是行業不穩定風險長期存在,通過改革促進新舊業態融合發展、提升行業服務質量、保障行業穩定健康運行已是勢在必行。2016年7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7月27日,交通運輸部等七部門聯合發布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兩個文件為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和規范網約車管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據。我市根據國家兩個文件的授權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在借鑒國內同類型城市經驗、充分吸收社會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依據
(一)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
(二)《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4號)
(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等7部委令2016年第60號)
(四)《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45號)
三、主要內容
《意見》是面向全市的指導性文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明確我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改革總體思路是以解決問題為導向,合理統籌乘客、從業人員、企業的利益訴求,逐步打破行業壟斷,通過市場調節、強化服務質量監管促進出租汽車行業有序經營、規范服務、穩定發展。
(二)具體改革內容主要包括5個方面:一是放開出租車市場,實行符合條件準入,數量市場調節,經營權有期限無償使用;二是改革出租汽車運價,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巡游車由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三是調整巡游車經營模式,包括對現有經營權經營模式進行改造,減少現有出租車合同押金,對新增、延續經營權實行公司化、規模化經營;四是出租車經營實行服務質量承諾和履約擔保制度。五是加強行業誠信建設,強化行業自律的市場監管,營造良好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