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交通管理總站2016年度部門
決算信息公開情況說明
?
??? 根據《關于批復2016年度市級部門決算的通知》(清財辦〔2017〕16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站的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情況說明如下:
?? 一、部門基本情況
? 我站于1988年9月從市局機關中劃出,單獨設置,根據《關于印發清遠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清機編辦〔2011〕152號)精神,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重新批準,核定我站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核定事業編制33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2016年我站實有在職在編29名。
?? (一)部門職責
1.參與擬定全市道路運輸、城市公共客運、出租汽車管理等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2.參與擬訂全市道路運輸、城市公共客運、出租汽車發展規劃及道路運輸樞紐客貨運輸站(場)建設計劃并負責具體實施。
3.具體負責道路客貨運輸經營、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與檢測、機動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運輸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維護行業平等競爭秩序。
4.承擔道路運輸行業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監督檢查有關運輸票證的管理工作。
5.承擔相關專項資金的劃撥和監管工作。
6.承擔全市道路運輸行業的信息化建設及行業的統計和分析工作。
7.協助辦理道路運輸行政賠償、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案件應訴等工作。
(二)機構設置
我站內設5個職能科室,分別是綜合管理辦公室、從業人員管理辦公室、機動車維修管理辦公室、駕駛員培訓管理辦公室、GPS信息監控中心。
?????????? ???二、部門決算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部門決算說明
?? (一)收入支出情況
2016年本年收入合計697.97萬元,與上年決算(555.39萬元)對比上升了25.67%。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87.08萬元,與上年決算(555.29萬元)對比上升了5.72%;事業收入110.89萬元,上年事業收入決算數為0;其他收入為0,上年其他收入數為0.0907萬元。
原因分析:2016年由于基本工資及績效工資的正常晉升原因,財政撥款收入有所增加;事業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主要是收到上級的撥款補助。
2016年本年支出合計740.49萬元(含基本支出646.07萬元,項目支出94.42萬元),與上年決算(610.22萬元)對比上升了21.35%。
1、基本支出646.0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7.25%。主要用于本單位行政支出。
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1.75萬元,與上年決算(43萬元)對比下降了26.1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68萬元,與上年決算(9.54萬元)對比下降了9%;交通運輸支出562.45萬元,與上年決算(438.18萬元)上升了28.36%;住房保障支出43.2萬元,與上年決算(39.6萬元)對比上升了9.1%。
原因分析:2014年10月全省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我站從2016年1月開始停止繳交個人養老保險費,直到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出臺后才進行補繳,從而導致社會保障費和就業支出比上年減少;2016年市財政局按了30人(2015年只按29人)計算我站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從而導致該項支出數比上年大;2016年由于公路養護比上年有所提升,造成交通運輸支出增加;2016年我站有1位儲備人才轉為正式干部,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2、項目支出94.4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2.75%。主要用于本單位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培訓經費和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考試中心運營維護費支出。
(二)財政撥款支出
??? 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627.83萬元,與年初預算數(478.69萬元)對比上升了31.16%。
原因分析:由于2016年,我站在政策范圍內向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發放了“住房改革補貼”,而該項補貼沒有在年初預算中反映出來,造成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數比年初預算數偏大。
(三)“三公”經費支出
2016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合計0萬元,2016年年初預算數為9.6萬元,具體明細如下: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0團組數,0人次。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0購置數,0保有量。
201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2016年公務接待費0萬元。
原因分析:2016年我站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三公”經費開支都為0。
?? (四)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 我站沒有該項支出。
?? (五)政府采購支出
???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1.2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1.2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1.2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 (六)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掛賬車輛4輛,全部是一般公務用車。其中3臺已借給清遠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作為執法車輛使用,1臺于2017年1月經清遠市財政局批準拍賣成功(清公資【2017】11號)。
?? (七)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 2016年我站沒有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 2016年我站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和支出。
?? 四、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指清遠市交通管理總站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過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目前已實施約20年時間。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等。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
(七)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
清遠市交通管理總站
?????????????????????????????????? 2017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