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日起,《清遠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這是清遠首部物業管理方面的專項法規,為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物業服務人以及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推進基層社會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條例》共設六章六十八條,分別為總則、物業管理區域、業主組織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服務和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稐l例》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網格化服務管理寫入法規,明確了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等的工作職責,細化了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標準,完善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相關制度,創設了物業管理委員會,建立了物業服務收費及價格調整機制,加強了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管理,新設了行政處罰,為行政執法部門加強管理提供法律依據。
《條例》有8條屬于新設的行政處罰條款,具體涉及業主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電動車所有人等行政管理相對人。其中,針對業主委員會成員違規的問題,《條例》規定了對業主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違規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偽造或指使他人偽造選票,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等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并在其物業管理區域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的所有人、使用人違規私拉電線、電纜為上述車輛及其電池充電的,《條例》規定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條例》厘清了供水單位、住宅小區的建設單位、物業和業主之間的責任關系,從建設、運維管理及部門監管等方面明確了住宅小區配套的供水設施設備的主體責任。規定新建住宅小區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配套建設供水設施設備,供水設施設備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交付使用。供水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為住宅小區安裝分戶計量裝置。已建成的住宅小區未配套建設供水設施設備的,應當逐步推進分戶計量裝置等供水設施設備的配套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