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企業服務局、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廣清產業園管委會,有關單位(企業):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補充通知》(附件)要求,進一步優化評價認定工作,服務好中小企業需求,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請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結合實際、視情組織開展今年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按照標準要求,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將通過初審的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申報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可同時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得以創新型結果未公布為由,限制企業申報或不予初審,符合條件的推薦參加今年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要加強與申報企業溝通,對申報材料不齊全的要及時告知,未通過初審的做好解釋說明;對評價或認定標準把握不準的要及時與我局溝通確認。
三、請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 2023 年 9月21 日前,將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匯總表,以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復核)匯總表(各縣區已推薦的企業不用重復推薦)報市局。
四、其他申報要求及程序按照《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2020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辦理。
附件: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補充通知
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2日
(聯系人:李金勁,聯系電話:0763-35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