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職能
配合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節能監察日常工作,擬定全市節能監察計劃、標準、規程;監督檢查能源生產、經營單位和用能單位、設計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對市級重點用能單位、商業和社會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監督、監察,并對其節能目標實施考核;受理全市能源利用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投訴,依法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由節能行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查處嚴重浪費能源及其他違法、違規用能行為;對市屬各縣(市、區)節能監察工作進行業務指導,開展節能宣傳和節能科普工作。
二、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決算情況
2016年本部門年初結轉和結佘57.42萬元(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473.38萬元,本年支出530.81萬元,沒有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無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佘12.25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
2016年本部門公共財政撥款本年收入473.38萬元,本年支出530.81萬元,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佘57.42萬元,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2.25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2016年本部門無因公出國(境)費,與2015年持平。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本年度沒有發生公務用車購置費,與2015年持平;本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比2015年增加1萬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2014年新購置車輛贈送的車險到期。
3.公務接待費2.5萬元。比上年增加1萬元,增加67%。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市裝備辦預算編制并入。
(四)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65萬元,比2015年減少6.95萬元,降低27%。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委托勞務費用,未攤分應攤分的水費、電費。
(五)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本部門無政府采購支出,與2015年持平。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決算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為一般公務用車;沒有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和單價100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七)2016年度預算績效情況
2016年本部門位無預算績效管理項目支出。
三、專業名詞解釋
(一)“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是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用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具體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招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