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發改收費〔2018〕47號
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6〕1415號)要求,我局對我市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收費進行了清理規范,更新后的目錄清單包含省級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收費以及省授權我市制定標準的經營服務收費事項。具體內容包括收費項目名稱、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審批前置、是否涉進出口環節、收費文件(文號)、定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等,現予以公布。
各縣(市、區)發改部門要對本級管理的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清理,及時向社會公布本級的目錄清單。
本目錄清單清理規范截止時間為2018年10月31日。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我局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及時更新目錄清單相關內容,并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清遠市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性服務收費目錄清單(截至2018年10月31日)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