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各有關醫療機構,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現將《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試行)》(粵發改規〔2017〕13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試行)(粵發改規〔2017〕13號).pdf
轉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清發改價格函〔2017〕91號).pdf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局、
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