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價格〔2017〕4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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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新聞出版局、文體旅游局),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文體旅游局,南方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各有關出版單位: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印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中小學教材價格的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7〕125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調整我省中小學教材教輔材料價格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7〕434號)規定,現將2017年秋季教材零售價格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核定我省2017年秋季中小學教材(含光盤、音帶)的零售價格,詳見附件。
二、列入省評議公告目錄的中小學教輔材料零售價格,由各出版單位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中小學教材價格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7〕125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調整我省中小學教材教輔材料價格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7〕434號)調整確定,并在本單位互聯網頁顯著位置,向社會公開。
三、各地應將本通知以適當的方式轉發到各學校,并公布價格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價格違法行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應按照《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本通知2017年秋季學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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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下達2017年秋季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的通知(1-50頁).pdf
????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下達2017年秋季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的通知(51-100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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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