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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清遠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清遠市財政局四部門聯合發布了《清遠市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于2017年7月15日起實施。
一、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工作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內容
開展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工作,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其中一項內容,是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是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的重要措施。
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實施范圍為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慢性病防治醫院、清城區人民醫院及清新區人民醫院這7家城市公立醫院。
二、調整原則和內容
(一)調整的原則與幅度
堅持“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則,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步驟,分類指導、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系。對所有參與改革的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進行精準測算,總調整項目3777項,其中:提高的項目2934項,降低的項目843項,總體調整幅度為4.85%。
(二)調整的內容可概括為“一取消兩降低三合并五提高”
“一取消”
城市公立醫院全面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以實際購進價作為銷售價格,破除以藥補醫機制。
“兩降低”
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和檢驗類項目費用,其中大型設備檢查治療的X線計算機體層(CT)掃描統一下調35%,磁共振掃描(MRI)和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顯像(SPECT)統一下調20%,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顯像(PET)統一下調18.5%,X線檢查統一下調8%。
“三合并”
掛號費、取暖費和空調降溫費將被合并。掛號費并入診查費,取暖費和空調降溫費并入床位費,三項費用將不再另行收取。
“五提高”
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動價值的項目五類,具體為:綜合醫療服務類中的診查費、護理費等部分診療項目;醫技診療類中的組織間粒子植入術、病理診斷類等部分診療項目;臨床診療類的治療部分和手術治療;康復治療的日常生活能力評定等項目以及中醫及民族醫診療類的中醫外治、針刺、灸法、推拿療法、中醫肛腸、特殊療法等。
對于六歲以下兒童的臨床診斷中有創活檢和探查、臨床手術治療等體現兒科醫務人員技術勞務特點和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實行15%的加收政策。其中門診和住院診查費標準調整如下:
項目 |
調整前價格(元) |
調整后價格(元) |
|||
三級醫院 |
二級醫院 |
三級醫院 |
二級醫院 |
幅度 |
|
普通門診診查費 |
3 |
3.0 |
6 |
6 |
100.00% |
專家門診診查費 |
? |
? |
? |
? |
? |
名專家 |
50 |
45.0 |
80 |
76.0 |
60.00% |
主任醫師 |
8 |
7.2 |
28 |
26.5 |
250.00% |
副主任醫師 |
6 |
5.4 |
18 |
17.0 |
200.00% |
急診診查費 |
6 |
5.4 |
15 |
14.3 |
150.00% |
門急診留觀診查費 |
11 |
9.9 |
20 |
19.0 |
81.82% |
住院診查費 |
3 |
2.7 |
5 |
5.0 |
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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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套保障
(一)財政投入保障。一是財政部門落實省有關對公立醫院的投入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支持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二是醫院因取消藥品加成減少的合理收入(含要藥品貯藏、保管、損耗等費用),按照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補償80%,財政專項補償10%,醫院自我消化10%的原則進行補償。
(二)醫保同步推進。醫保支付政策與價格調整方案同步實施,調整完成后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按規定納入醫保政策支付范圍,價格提升部分的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予以支付。
(三)及時向社會公布我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的項目和標準等信息。根據醫療服務價格的調整情況,同步公布了《清遠市公立醫院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17年7月版)》,方便市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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