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糧食應急保障企業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糧調〔2023〕1號)文件精神,經對各類型糧食應急保障企業重要指標審核,現對擬確定的糧食應急保障企業(詳見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從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7日止。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書面向我局(糧食與物資管理科)反映。
附件:擬審核通過的糧食應急保障企業名單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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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擬審核通過的糧食應急保障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