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試行)》(粵府〔2018〕120號)規定及有關工作要求,經項目申報、審核,現將2023年省級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節能降耗)專項資金項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
附件:1.2023年省級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節能降耗)專項資金分配方案.wps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