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發改能環函〔2024〕8號
清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報來《關于清遠市序號8#編碼城8#加油站規劃點新建規劃確認的請示》已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滿足周邊群眾用油需求,同意編碼城8#加油站規劃點建設加油站(詳見附件)。
二、請會同有關單位按照《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技術規范》、《石油成品油流通行業工作指引》等有關要求,嚴格執行國道和省道加油站設置每百公里不超過六對、高速公路加油站設置每百公里不超過兩對、城區加油站的服務半徑不少于0.9公里(即與相鄰最近現有加油站車行距離大于1.8公里)等規定。
三、請指導申請企業抓緊向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生態環境、氣象、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關規定申領《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四、本規劃確認文件有效期兩年。規劃確認原則上不再予以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確需延期,應在文件到期前兩個月向我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加油站業主需在有效期內取得建設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前,不得開工建設。
附件:新建加油站規劃確認表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4日
(聯系人:付國麗,聯系電話:0763-3663733)
附件:
新建加油站規劃確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