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進一步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近日,《清遠市進一步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出臺,現就《實施方案》出臺的必要性和主要內容等方面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優化電力營商環境”?
世界銀行自2003年起每年發布《營商環境報告》,對全球190多個經濟體的營商環境進行評價。評價共分為10個領域,“獲得電力”就是其中1個,權重占比10%。2019年10月,世界銀行正式發布《2020年全球營商環境報告》,中國營商環境全球排名上升至31位,其中“獲得電力”較去年提升2位,上升至第12位,再次刷新歷史最好名次,可以說“獲得電力”方面取得的好成績有力帶動了整體評價的排名上升。“獲得電力”細分為4個指標,分別是辦電環節、辦電時間、辦電成本、供電可靠性及電費透明度。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就是從辦電環節、辦電時間、辦電成本、供電可靠性及電費透明度等多維度進行優化,推動我市“獲得電力”水平持續提升。2019年,國家發改委組織開展了中國營商環境評價,對41個城市進行了評價,其中廣東省有兩個城市參與評價,分別是廣州市和深圳市。后續,國家發改委可能進一步擴大評價范圍,對全國地市進行中國營商環境評價,對全國地市營商環境進行排名,將直接影響我市招商引資的工作。國家能源局南方能監局計劃于近期對全省21個地市開展電力營商環境評估。大力推動我市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工作,有利于在后續各層級的營商環境評價中取得好成績,占據主動權。
二、《實施方案》中優化電力營商環境表現在哪些方面?
一是企業辦電環節更少,更便捷。高壓報裝由原來的5環節,壓減為3環節。低壓報裝由原來的3環節,壓減為2環節。企業可通過南方電網統一服務平臺、南方電網App、微信公眾號、粵省事小程序等多種渠道報裝,實現22項辦電業務“一次都不跑”。推行“三免”服務,客戶受理免填單、標準化供電方案免審批、標準化設計免審批。明確“一證辦理”,客戶憑借用電主體資格證明即可報裝,剩余資料按“承諾制”后補。取消規劃許可、施工許可作為報裝前置條件。二是企業辦電時間更短,更快捷。低壓報裝時限壓縮至3個工作日(不含外線工程時間)、高壓報裝單電源報裝壓縮至20個工作日(不含外線工程時間)、高壓雙電源壓縮至30個工作日(不含外線工程時間)、高壓用戶電力接入平均時間壓縮至40個工作日(含外線工程施工時長、不含政府審批時間及客戶內部工程施工時長)。相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壓縮用電報裝時間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能監管〔2017〕110號文)要求,低壓居民辦電時限同比壓縮57%,低壓非居民辦電時限同比壓縮83%,高壓單電源辦電時限同比壓縮47%,高壓雙電源時限同比壓縮43%。三是電力外線行政審批更快,更高效。電力外線涉及的規劃許可、路政管理許可、占用、挖掘道路審批、城市綠地和砍伐、遷移城市樹木審批等均實現并聯審批。對于有規定需要將其他部門審批結果作為前置條件的,采用“容缺受理”的方式,各部門先行開展對其他申報材料和申請條件的審查,待相關前置審批結束后立即完成審批流程。確保電力外線行政審批全流程總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滿足《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深化營商環境改革2019年工作要點>的通知》(粵發改體改〔2019〕210號)要求。相比于以往,規劃許可、施工許可串行審批,電力外線行政審批平均用時超過30個工作日,優化效果十分顯著。
三、“電力外線行政審批”涉及哪些政府單位?
辦理電力接入外線工程相關行政審批涉及規劃、交通、綠化、水務等相關部門,包括市林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政務數據管理局。
四、實行《實施方案》后,各相關單位應當履行哪些職責?
清遠供電局應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精簡報裝環節,壓縮辦電時限,進一步提升客戶辦電效率和接電體驗,推動清遠市“獲得電力”水平穩步提升。市林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局應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對電力外線報批事項進行并聯審批和限時審批,確保電力外線行政審批全流程控制在10個工作日。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應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將并聯審批和容缺受理的管控要求,逐步完善固化至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實現信息化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