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财外〔2016〕3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清远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府办〔2014〕74号),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制订了《清远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商务局
2016年10月14日
清财外〔2016〕3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清远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府办〔2014〕74号),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制订了《清远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商务局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