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其中涉及财政部门的联合抽查事项有两项,现予公告如下:
清远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
附件: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中涉及财政部门事项的公告(盖章版).doc
根据《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其中涉及财政部门的联合抽查事项有两项,现予公告如下: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省级储备粮管理情况检查 | 省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省级储备粮财政执行情况;等等 | 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 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 发展改革、财政部门 |
2 | 医保基金使用 | 本地或跨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抽查 | 定点医疗机构 |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 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公安等部门 |
清远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
附件: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中涉及财政部门事项的公告(盖章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