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对2017年度符合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1日至3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反馈,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2018年3月1日
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清远市农商银行公益基金会、清远市慈善总会、英德市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