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清远市重点扶持企业财政优惠政策奖补名单
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清府办〔2014〕28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审定,审定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获得2016年度清远市重点扶持企业财政优惠政策奖补资金,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地 址:清远市财政局大楼五楼工贸发展科
公示电话和传真:0763-3877295
电子邮箱: qyczjqy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