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全市政府采购活动,强化政府采购当事人主体责任,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我局起草了《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现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 2024年8月16日前书面函复市财政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清远市财政局
2024年8月8日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清远市财政局907室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及电话:裴霄英,387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