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的规定,现对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至5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馈,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 3877219
市税务局 3865201
市民政局 3375891
清远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3日
2022年度—2024年度清远市符合公益性
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
1.清远市慈善总会
2.清远市农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3.清城区慈善会
4.英德市慈善会
5.佛冈县慈善会
6.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7.清新区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