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粤涉农办〔2020〕106号)和《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涉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涉农办〔2023〕1号)有关要求,现将清远市2022年度省级涉农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联系电话:0763-3877279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北江二路财政大楼
联系人: 林 安
附件1:清远市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2:清远市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清远市2022年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的考核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附件5:清远市2022年涉农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表.xls
附件6:清远市2022年涉农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明细情况表.xls
清远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