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局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的2名拟聘用人员蔡楚薇、潘晓桐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8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财政局办公室反映,电话:0763-3877208。
清远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