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调整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时间和时长调整安排
(一)初级资格。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2日,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仍为2020年9月5日至7日,共3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三)高级资格。高级资格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不变,仍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关于考务日程调整安排
(一)初级资格
1.2020年8月17日至8月28日,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2.2020年8月29日开始组织考试。
3. 2020年9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成绩。
(二)中、高级资格。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不作调整,仍按《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8号)规定执行。
三、关于会计资格考试退费安排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17号)规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作调整,考生如因考试时间推迟无法参加考试的,可向报名所在地申请退费,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退费申请对象
在我市报名参加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退费时间
会计初级资格退费申请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退费申请地点
本人携带退费申请材料到所属报名点办理退费事宜,所属报名点指《考生报考信息表》中的“报名点名称”),不能跨报名点办理退费申请(详见附件2)。
(四)退费申请材料
1、退款申请书(附件1)
2、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复印件(需签名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五)其他事项
1、考生一经提交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本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应慎重决定是否申请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
2、因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未作调整,不作退费安排。
3、考生退费申请审核无误后,退款只能通过银行转账退付到退款申请人提交的账户信息中。
清远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