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清府〔2018〕12号)规定,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以我局名义印发(或牵头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现将有关情况向公众公示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0年5月8日前反馈我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来函请寄: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清远市财政局法规税政科 (邮编:511518)
二、电子邮件:qyfg3877218@163.com
联系电话:0763—3877219
清远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