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清远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胜利闭幕,《清远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获全票通过!
(清远日报邱炜民 摄)
2023年全市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1.97亿元,同比增长7.8%,增速在全省排第7位,财政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二是重点支出有力保障。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9亿元,增长2%,其中民生类支出达338.14亿元,占比为78.8%,各项民生事业稳步向前。三是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深化。2023年省财政厅公布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全市6个县(市)全部入围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前200名,数量全省第1,每个县(市)获600万元奖励。
2024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会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为奋力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