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3年我市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
(一)清远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
(二)广东省英德市财政局
二、先进个人
(一)陈建强 清远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二)吴 波 清远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三)黄志洪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四)王冠华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清远市财政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止,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德红
联系电话:0763-3877202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源街8号
邮编:51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