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深入落实预算管理改革“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要求,通过优化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着力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保障好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服务好全省高质量发展。为解读好优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新要求、新举措,《广东财政理论与实务》(以下简称《广东财政》)对广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进行了专访。
优化省级专项资金管理
落实落细预算管理改革要求
《广东财政》:这次出台《办法》是我省预算管理改革精神在专项资金管理领域落实落细的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请您先简要介绍一下近年改革推进的情况。
戴运龙厅长: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相继对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作出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预算管理工作,推动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省财政厅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取得扎实成效。2018年,我们突出“简政放权”,实施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以财政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促进省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协同高效,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2021年,我们突出“加强统筹”,出台贯彻国务院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文件的实施意见,围绕保障国家及省重大战略任务落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构建全省统筹、全域协同、全链条衔接的预算管理格局。2022年,我们突出“项目优先”,按照“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执行”的原则,探索建立以项目为重点的预算管理模式,编早编细编实年度预算,努力将省级年初预算到位率提高到90%,促进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今年,我们抓住专项资金这个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的“牛鼻子”,修订印发《办法》,优化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同时研究深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积极推动财政资金“补改投”改革,帮助基层积累资产,壮大基层财政实力,增强发展活力。
总的来看,我省近年的预算管理改革一脉相承,始终坚持“放管服”改革的大方向,朝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源精准配置的目标,不断深化和拓展。在预算管理改革的牵引下,协同推进数字财政、绩效管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国库管理、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会计服务以及财政“放管服”等改革实现系统集成,带动全省财政管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改革以来,全省财政管理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连续两年获全国第一,省级预算报告连续五年获省人大代表高票通过。
《广东财政》:专项资金是预算管理的重点难点,优化专项资金管理也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请您介绍一下我省专项资金管理总体情况和改革进展。
戴运龙厅长:专项资金是由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用于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近年来,我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每年大约八九百亿元的规模,涵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这些资金聚焦服务和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聚焦“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着力发展实体经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又如,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城乡融合发展,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把县镇村发展的短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在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进公共事业发展、关怀民生和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管好用好这笔资金意义重大,必须要有统一的制度规范。
我省早在1999年就出台专项资金办法加强管理,是较早探索实施专项资金管理的省份,之后适应预算管理改革要求进行多次修订。如,2013年在对专项资金全面开展清理整合的基础上,探索实行专项资金目录清单管理,定期评估清理专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2016年实行“一个部门一个专项”,即每项专项资金明确一个归口主管部门,不得多头管理。2018年专项资金管理建立“战略领域—财政事权—政策任务”三层结构,对下放审批权的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这次修订《办法》主要是落实当前预算管理改革要求,通过转变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分配管理模式,着力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让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更规范更高效。
专项资金管理添新招
预算管理水平再提升
《广东财政》:从您的介绍中可以看出,专项资金管理与预算管理改革相辅相成,这次修订的《办法》也融入了近年来我省预算管理的许多新理念、新方法,请您介绍一下《办法》为专项资金管理添了哪些“新招数”?
戴运龙厅长:财政专项资金是保障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资金来源,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意义重大。《办法》修订过程中,我厅多次到省直部门和市县基层摸情况查问题,找准症结所在,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方面想办法、出新招,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把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要求落到实处。
一、在预算管理上出招,提升保障重点能力
针对部门干事创业资金需求大、资金到期难以退出等问题,《办法》加强专项资金“出入口”管理。一方面把准“入口”关。坚持“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将细化实化的干事方案作为首要条件,严格专项资金新增设立条件;坚持绩效导向,凡新增必开展事前绩效评审(估);坚持严格审批程序,非经按程序报批,不得新增财政资金,细化资金审批额度,强化执行约束。另一方面把严“出口”关。严格期限管理,每项资金都设立实施期限,到期后自动终止;加强实施评估,对尚未到期但因政策调整、绩效目标达不到要求等,严格撤销优化;强化事后绩效评价,将其作为资金到期后延续安排的必经程序,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延续安排的资金采取额度退坡、调整支持方式等措施,优化支出结构,避免固化财力。
二、在预算编制上出招,提升年初预算到位率
围绕强化预算编制阶段项目储备,减少预算执行中才定项目的问题,《办法》坚持“先有项目后有预算”,以项目为重点编早编细编实年度预算。项目前期阶段,允许从专项资金中计提不超过2%的工作经费,并优化计提方式和使用要求,推动各地、各部门做实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储备阶段,将制定专项资金目录清单的时间由预算编制阶段提前至项目储备前,强化对各地、各部门提前一年分类储备项目的指引作用。预算申报阶段,要求业务主管部门带具体可实施项目申请预算,对性质特殊的资金要求在预算编制阶段细化至具体可实施的项目。预算安排阶段,预算编制阶段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或项目审核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按程序报批调减预算额度,已细化的项目列入年初部门预算或带项目提前下达。
三、在预算执行上出招,提升管理规范水平
针对部分专项资金项目支出超出原定方向等问题,《办法》从严从紧规范预算执行。资金下达方面,以预算法规定的时限为卡点,细分部门和财政的工作时限,压实各方责任,推动提高资金分配下达效率。资金调剂方面,将预算调剂作为例外事项,严格管理,明确调剂时间和要求,达到一定比例的按程序报省领导审批,以约束调剂管理。资金收回方面,明确9月底前未分配下达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规定收回省财政统筹使用,即10月开始基本不再下达当年度资金,集中精力办理下年度提前下达和资金细化工作,形成预算管理闭环。资金支出方面,业务主管部门每月研究资金预算执行,通报和督促资金支出,切实履行预算单位是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在绩效管理上出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绩效目标申报,事中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事后开展绩效评价,并与预算安排挂钩。设立资金时,分新增政策、到期延续、增加既定政策额度等类型确定开展绩效工作的方式,并将其作为新增专项资金的必要条件。项目入库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要与政策依据、业务范围、支出内容相匹配,指标设置全面合理、可衡量、可考核,体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预算执行时,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对与既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责成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调整、暂缓或停止执行。预算结束时,开展绩效自评,实施周期内适时开展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广东财政》:6月19日我厅召开了2024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请您介绍一下这些“新招数”怎样体现到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中?
戴运龙厅长:抓好专项资金管理要从预算编制工作抓起。具体到2024年预算编制,要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要加大竞争性分配力度
专项资金主要实行项目制管理,不搞简单的因素法分配、撒“胡椒面”。在工作中,我们强化财政资金分配的激励导向,坚持“谁能打粮食支持谁”,向储备项目多、管理抓得紧、资金效益高的地区倾斜,充分考虑各地建设需要、财力实际情况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安排,调动各地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要推进实施“补改投”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改革,强调支持发展的资金要研究探索通过“补改投”“债改股”等方式,帮助基层积累资产、壮大基层财政实力、增强发展活力。工作中,我们改革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在2023年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2024年“补改投”资金实施范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选准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完善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三、要强化资金分配预期引导
专项资金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和政策安排的重要体现,具有很强的“指挥棒”效应,对各地的工作安排影响很大。在工作中,我们对涉及政策调整的专项资金,充分研究论证,保持政策的连贯统一,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各地、各部门,预留必要的调整和准备时间。
抓好《办法》贯彻落实
推动专项资金提质增效
《广东财政》:对《办法》提出的各项新举措新任务,广东财政接下来计划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
戴运龙厅长:《办法》的印发只是开始,关键是要持续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让新理念深入人心、新方法广泛应用、新成效得以彰显。近期我们将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做好培训解读工作
结合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组织省直部门、市县财政部门开展《办法》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到2024年预算管理全过程。
二、修订各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或修订各经管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将健全的制度作为资金分配的必要条件。
三、开展到期资金清理
结合资金期限、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监督等情况,对专项进行清理,进一步优化结构,避免财力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