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财政工作回顾
过去的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厅领导的支持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担当作为,有力推动全市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23.61亿元,同比增长4.29%,增幅在全省各市中排第6位,英德、佛冈、连山、连南增幅高于全市整体增幅。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11.56亿元,同比增长4.19%,增幅在全省排第12位。
总体看,财政收支保持了平稳运行,收入方面维持在合理和稳定的区间,支出方面维持较快增长,最大限度降低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有力推动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打好组合拳,千方百计推动财政收支保持稳健态势。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千方百计努力推动财政收支保持稳健态势,实现了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科学有序、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一是组织好非税收入,通过多渠道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在一季度收入下降5.8%的不利局面下,在7月份实现转正,且逐月巩固,全年非税收入完成36.49亿元,增长16.3%,有效稳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二是抓好政府性基金收入,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129.7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并及时足额入库,有力提升库款水平。三是争取新增债券资金,按照“急需、成熟、统筹、集中”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广清城轨站场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另一方面,过紧日子、有保有压,强化收支管理。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市财政从严从紧,压减一般性支出0.81亿元。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统筹收回闲置资金4亿元,统筹用于其他急需资金领域。二是做好直达资金支出工作。2020年,我市共计获得中央直达资金34.37亿元,总量全省排名第7位。全市各级财政采取各种措施,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提高资金运行效率,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下达由原正常转移支付约20天缩短为1天。三是扎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实施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开设“三保”专户,严控超财力出台增支政策,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二)吹响集结号,有力有效推动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双统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着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投入。全年共拨付疫情防控资金6.2亿元,开通绿色采购通道,切实保障了有关医疗救治、防护物资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等重点环节的经费。二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全市统筹安排3.4亿元资金,通过租金减免、便利采购、财政补贴、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额预计超过38亿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支持稳增长。
(三)筑牢基础桩,切实兜牢兜实民生和“三保”需求。全市民生支出329.72亿元,增长7.1%,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3个百分点,全市整体民生支出占比首次突破80%,英德更是高达87.5%。积极争取上级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1.90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8.73亿元,基本民生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积极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理念。
(四)打赢终极战,强化统筹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争取省级2020年涉农转移支付资金18.67亿元,安排1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用于乡村振兴发展,有力保障了我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落实乡村振兴硬任务。二是推动生态环境改善,统筹各级资金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38亿元,持续推动黑臭水体整治。三是有效管控债务风险,从“借、用、管、还”等各个环节全方位加强管理,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
(五)激发新活力,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全力支持我市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城轨、省职教城、清远长隆等重大项目,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效应”的重大历史机遇,集中财力为我市创造高质量发展的“清远经验”提供资金保障。二是支持培育发展新动能。2020年市财政拨付3.98亿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了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三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按照“控市级、保县级”的思路,2020年市级共转移支付财力28.33亿元,加大对县级特别是重点生态发展区和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四是支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2020年,市财政共拨付创文经费2亿元,为创文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全市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完成8.09亿元,人均公共文化支出达到208元,增长4.4%。
(六)坚持新理念,扎实推进财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一是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实现市县改革全覆盖,资金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库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强事前谋划,做实做细项目储备,2020年全市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1024个,金额63.66亿元,为争取上级资金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进一步完善。2020年在预算编制环节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等7个项目,整合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消支农资金报账制,提高资金拨付效率,2020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9.9%。四是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价制度改革。2020年,完成6个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总投资额8.4亿元,事前评估核减资金2.2亿元,推动我市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七)把好方向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清远财政工作。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促进全市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我市财政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保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财政2020年专题学习、研究党廉工作11次,定期向纪检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各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依法行政,强化分管领域监管。累计开展日常廉政谈话等各类谈话60人次。全力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自觉接受“政治体检”,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完毕。注重在重点工作中考察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科学建立后备干部动态库,加强年轻干部交流锻炼,2020年共安排9名财政青年骨干到财政部、省财政厅、市府办等部门交流锻炼。积极组织开展工会、妇委会工作,强化组织人文关怀,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持续推行“一个部门对口一个科室”改革,提升工作作风。切实精文简会,2020年市级累计发文1718份,同比精简25.17%;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仅两个,同比减少50%,共承办两办征求意见稿915份,逾期率0.3%,同比下降40.39个百分点。全市财政系统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形成财政政务信息近900篇,为切实做好全市财政信息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2020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中取得第四名的好成绩。
2020年,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受疫情影响,部分县(市、区)财政运行困难。二是债务化解压力增大。我市财政保障手段单一,还款来源高度依赖土地收入,化解债务压力非常大,困难重重。三是激励约束机制有待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后,需要建立收支管理的有效抓手,奖勤罚懒。四是项目库有待进一步夯实,有效提高财政支出进度。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深刻把握新时代财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履职尽责,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深化改革,加强预算管理能力建设。一是以“数字财政”为抓手,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切实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强化绩效管理能力和结果运用,强化绩效目标约束,推动绩效管理向财政政策、财政管理拓展。三是深化预算管理流程“放管服”,优化简化预算编制流程,逐步由单位预算向部门预算转变。
(二)积极稳妥,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一是充分发挥经济管理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加强研判分析,合理预判收入,大力发掘非税收入来源。二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综合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债券资金、自筹资金、社会资本等各项财力来源安排项目预算。加强跨部门预算统筹。三是强化支出控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把好支出关口,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工作优先保障。一是科学统筹分配资金,切实为“入珠融湾”、推进广清一体化、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农村综合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二是积极探索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利用市场机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项目落地,放大财政支出乘数效应。三是发挥财政对供给侧改革的支撑作用。完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配套措施,为各项政策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四)民生为重,提高财政保障改善短板。一是统筹财政资金,努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积极落实好民生保障政策,视财力情况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健全底线民生补助稳定保障的长效机制。三是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民生实事“小切口大变化”的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