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给扶贫资金监管装上“千里眼”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2-19

  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依托信息技术,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促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强化扶贫资金规范使用。

  一、明确四个小组职责,扶贫资金做到全流程监控。建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成立市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小组,下设台账管理、绩效管理、系统建设、沟通协调等四个专责工作组。各工作组各负其责,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支付、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全流程监控,目前可实现自动抓取数据、自动比对预警等功能。
       二、设定十六个预警规则,违规使用实现全自动预警。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后台,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资金管理要求以及“负面清单”,建立预警规则库,包括指标管理、项目管理、资金支出、到人到户四个分类,共计16个预警规则。扶贫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一旦监测到疑似资金未及时下达或违规使用,系统自动发出预警。2020年系统发现资金闲置、违规、绩效未录入等各类疑似预警信息156条,其中疑似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等支出涉及资金582.81万元。市县两级财政部门通过系统,监控到预警信息后,及时跟踪、迅速整改,做到预警信息100%处理。

  三、建立三个工作机制,资金监控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建立“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机制,财政部门预算、国库、绩效、农业等责任科(股)室压实责任,分工合作,每项资金分发、指标录入、支付数据录入等均落实到科(股)室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协调推进、形成合力。二是建立预警反馈机制,对分配进度、支付进度、绩效录入完成情况进行预警反馈。安排专人对支付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监控平台推送预警信息或收到上级部门提醒函等五种情形,及时通知、督促责任单位、相关科室或县(市、区)财政局跟进。三是建立通报工作机制,在月末、季末、年末等关键的时间节点,通报监控平台相关数据。

  四、明确四个量化指标,各项任务做到齐头并进。明确指标分配率、支付数据挂接率、绩效录入率、预警信息处理四项指标以100%完成为工作目标,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齐头并进;并将系统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等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2020年,中央、省、市通过动态监控平台下达我市扶贫资金1.19亿元,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扶贫资金分配进度率、支付数据挂接率、绩效录入率、预警信息处理率分别达到99.5%、96%、100%、100%。

  通过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市县使用扶贫资金的情况,将直达财政部;而财政部也可通过预警信息,实时监控到资金管理情况,及时纠正整改,可谓装上了“千里眼”,进一步强化了扶贫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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