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市财政局历来重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工作成效。2020年第三季度,市财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2019年度112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效果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等级为“优”项目39个、“良”49个,评价结果优良率79%,优良率比2018年度、2017年度资金评价结果分别提高4个、27个百分点,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显著。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中央、省、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方案,建立省市县多级联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重要内容之一,从制度上确保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推进。
二是强化项目库建设。2018年,市财政局印发《清远市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所有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均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同时,实行项目“未评审不入库”的原则,为项目实施后的重点绩效评价提供了前提条件。
三是强化事前绩效。从2018年10月以来,探索建立事前绩效评价机制,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基建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在项目编制可行性报告后发改出台立项意见前,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重点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可能性等绩效评估。通过强化事前绩效工作,从前端加强审核,为提升资金支出绩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预算绩效管理的各类评估、评价报告,全面运用于财政预算安排、市委巡查、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方面,有力地促进了预算绩效提升,也有利于倒逼权力规范运行和行政效能提升。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市财政要求市直各预算单位参照“广东省预决算公开填报系统”模板,在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自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接受公众监督,解答社会质询,增强财政资金绩效情况透明度。
六是强化政策宣传。为进一步明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财政部门组织专题培训,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预算单位和项目单位绩效意识有了较大提升,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人员由单纯财会人员,转变为财务、资金使用科室、项目单位共同参与,工作开展基础得到进步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