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市直预算单位能够更规范、安全、便捷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财政“放管服”,深入践行“主动财政”理念,着力提升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转变管理重心,加大预算单位统筹资金自主权。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细化出台各项配套制度文件,如《关于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八项重点支出工作方案》《清远市市级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方案》等,紧扣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环节,进一步明晰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界限,转变财政管理重心,聚焦主业,放开预算执行,推动审批权下放,财政部门从“管全程”转变为“聚两头”,即从全流程预算管控转变为聚焦预算编制和预算监管,退出预算执行具体事务,将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归位”业务主管部门。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提升预算单位使用资金效率。在做好财政资金管理“聚两头”的基础上,市财政局积极调整优化预算单位业务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方式,精简优化局内部审批流程。调整后,对于年初部门预算业务专项资金已达到“三个具体”(即“具体使用单位,具体金额,具体项目”)、不存在二次分配的,参照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报年度用款计划报市财政局,经业务科室审核后,采取授权支付方式进行直接拨付至预算单位,之后由预算部门按照财务规定执行,不再单独申请支付。调整部门预算业务专项资金审批方式,精简了财政资金和项目审批事项,实现应放尽放,充分调动各预算部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让信息多走路,让预算单位使用资金少跑腿。资金下达预算单位后,市财政局按照“安全、规范、快捷、高效”的原则,于2020年8月开始,全面实施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通过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让数据信息“多走路”,让预算单位“少跑腿”,实现了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之间跨部门、跨系统的联网操作,实现了支付业务流程“无纸化”,大大减轻了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拨付资金时制单、审单、打印盖章、送单、取单等一系列人工操作,提升了工作效率,增强了资金支付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是“只进一个门”,为预算单位提供便捷的对口服务。梳理各科室职责划分,建立市财政局统一服务清单、统一对口科室、统一监督管理的“一个部门对口一个科室”对口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对口部门服务事项清单,明确25项对口服务事项和对口服务部门,统一事项办事标准、办理规程,让对口服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部门办理纳入对口服务清单的事项,直接向我局对口科室提出申请,由对口科室统一受理,并牵头协调局内相关科室予以办理,确保部门到我局办事原则上“只进一个门、只跑一个科”。制度建立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到市公安局、法院、人大等服务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各业务科室积极主动深入对口服务单位了解单位需求、解答疑难问题,得到对口服务单位一致好评,切实践行“主动财政”理念。
五是狠抓办文质效,切实提升机关工作作风。市财政局坚持以“百日攻坚行动”问题清单为导向,主动抓整改抓落实,对于相关单位报来要求办理的事项或征求意见函,要求各科(室、中心)必须按时回复,并对办文规范及标准提出严格要求,努力提升办文质效。建立两办征求意见稿逾期通报制度,有效降低办文逾期率。2019年,月度逾期率从4月的59.57%下降到12月的7.37%,效果明显;2020年,截至7月31日,我局共承办两办征求意见稿528份,逾期3份,逾期率0.5%,其中有6个月保持复函办理零逾期。
(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