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践行“创新、规范、务实、惠民”的工作思路,推进业务创新发展,深化“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局、惠及民生、保障安居的水平显著增强。
一是缴存扩面增幅明显。2019年,新开户单位386家,实缴单位3390家,净增单位269家;新开户职工4.95万人,实缴职工26.81万人,净增职工2.73万人;缴存额44.89亿元,同比增加15.25%。2019年末,缴存总额305.59亿元,同比增加17.22%;缴存余额95.50亿元,同比增加10.22%。
二是使用效率持续增长。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1万笔16.69亿元,同比分别增加38.75%、增加46.52%。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85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3万笔137.28亿元,贷款余额83.58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0.44%、增加13.84%、增加10.3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7.52%,比上年增加0.10个百分点。
三是社会效益有效提升。2019年,9.0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6.03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5.2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4.80%。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47%,高收入占5.53%。贷款方面,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1.2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8.80%,比上年减少0.6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3819.45万元。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5.57%,比上年增加14.0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