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与中小企业共渡难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一、制定优惠政策。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我市《关于减免市直中小企业国有经营性资产租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含个人),2020年2月全月免收,2020年3月、4月减半收取租金,若2、3月份租金已缴交的,顺延执行。
二、让广大租户知悉政策。第一时间通过政府办公系统发至市直各单位并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布。为通知到位,市财政局整理出所有租户清单并一一电话通知,确保所有租户知悉政策并及时申请租金减免。
三、简化审批流程。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招租共两种,分别为委托德晟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对外招租,以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自主出租。经营者可自行网上下载申请表填报后邮寄至对应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审批。对租户在外地暂无法完成减租申请的,采取灵活方式,租户可先将身份证原件及情况说明签名后拍照,发对应的相关部门留底,相关部门做好登记工作,收齐整理后报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待疫情过后再进行完善。
据统计,截至3月9日,共收到租户申请资料557份,累计申请减免金额584万元,预计可减免租金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