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涉企行政事业性
收费免征有关问题的复函
清发改收费函〔2016〕33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27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3日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涉企行政事业性
收费免征有关问题的复函
清发改收费函〔2016〕33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27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