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 性循环和平稳发展,着力为缴存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公积金 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清建〔2022〕127 号)精神,从2023 年 2 月 1 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 务。
特此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 性循环和平稳发展,着力为缴存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公积金 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清建〔2022〕127 号)精神,从2023 年 2 月 1 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 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