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277号)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8﹞12号)有关要求,现将市财政局到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清远市财政局到期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清远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