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贯彻实施“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推动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财政干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地凝聚财政干部共同推进聊城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继续把宪法的学习作为贯穿我市财政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始终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的有利契机,邀请专家学者讲授宪法知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不断增强财政干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法治意识。
三.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落实民法典普法责任,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四.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大力宣传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总体国家安全观、惩治和预防犯罪、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安清远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宣传活动。
五.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围绕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艾滋病、劳动关系、民族宗教、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反邪教、退役军人事务、用电安全、电力设施保护、统计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反家庭暴力、家庭教育、个人信息保护、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语言文字、无偿献血等法律法规,结合“3·15”“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部门法律法规宣传日、宣传月时机,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七.深入学习宣传我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依托各类线上线下法治宣传平台,切实做好我市已出台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宣传。提升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宣传的教育警示作用,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有效实施。
八.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计划。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
九.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
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调动财政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做到法治宣传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推动财政“八五”普法规划的有效落实。
十一.加强财经法规政策学习。配合国家财政法律改革进程,进一步学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各单行税法等各项财政法律、行政法规。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学习各项重大财政政策及各项财政工作办事规则,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和各项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现将《2022年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科(室、中心)实际和单位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远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4日